把能动司法贯穿审判工作全过程
2023/11/20 来源:不详原标题:把能动司法贯穿审判工作全过程
程显波黑龙江省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、院长
当前,人民群众对司法的需求日益增长,只有全面践行能动司法,才能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。对黑龙江省绥化市两级人民法院来说,需要在以下几个方面不断加力、久久为功。
一、让能动司法成为全体干警行动自觉
人民法院是司法机关,也是政治机关。能动司法是打造坚强政治机关的有力抓手。只有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,把对党的绝对忠诚体现到自身履职尽责的全过程各方面,打造坚强的政治机关,才能牢牢把握人民法院的政治性、人民性,让全体干警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、政治领悟力、政治执行力。
能动司法还是推进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坚强保障。在司法实践中坚持情理法交融,使司法裁判在最大限度上符合人民群众的善恶观念,确保判决的正当性和可接受度,更好地服务保障国家安全、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。如此,人民法院就会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,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,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、幸福感、安全感。
二、把能动司法要求落实到每一起案件办理中
我们要自觉运用好自由裁量权寻求个案处理的最佳方案,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。受案是被动的,但我们的工作是能动而积极的。感受公平正义的主体只能是人民群众,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,始终站在人民群众的立场上看待案件、分析案件、处理案件。
我们要寻求案件处理的最佳方案,做到案结事了,而不是结案了事、一判了之,要在法律框架内灵活运用各种手段方式,寻找矛盾妥善解决的“最大公约数”。法律是抽象的,但实践是具体的、鲜活的,形式上的于法有据不一定代表实质上的公平正义。我们办理案件是要解决矛盾纠纷,而不是走程序、刷数据。因此,人民法官要始终端端正正地坐在老百姓的这一面,厚植更高政治站位、更深社会理解、更浓为民情怀。
当前,我们要把能动司法摆上更突出位置,切实抓好案件办理的质量和效果,让司法裁判真正符合人民群众普遍的、朴素的正义感受。推动司法功能从对案件是非作出评判,深化为对当事人之间的冲突和矛盾实质性化解;推动司法重心从对个案事实的重视,深化为对涉案当事人及其代表群体生活和发展的